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体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家的性质称为国体,具体的说,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所谓新民主主义国家,指我国从1949年10月1日建国,到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这段时间的国体.在这一阶段的革命阶级包括四大部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国旗上四颗小星星最初的含义就代表这四个阶级.之所以将这四大阶级划分为革命阶级,主要是因为我国在整个民主革命阶段(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到1949年新中国建国为止.以五四爱国运动为界限划分为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主要的革命任务是推翻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而这四大阶级与三座大山都有不同程度的矛盾,都有推翻三座大山的愿望并为之进行了各种努力.因此在新民主主义阶段,这四大阶级都属于革命阶级.在这一阶段的专政仍然是革命阶级对反革命阶级,也就是阶级对阶级的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过渡到社会主义阶段后才完全确立的政体.社会主义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的具体体现和表现形式,其实质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到社会主义阶段,革命的目标转变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原来的四大革命阶级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工人阶级继续保持其领导地位,农民阶级一方面是工人阶级的联合对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主义的改造对象(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三大改造中将土地农民私有制改为社会主义国有制),类似的还有城市小资产阶级.而民族资产阶级则变成了革命的对象.等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后,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作为独立的阶级都已经不复存在,各自转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也就是无产阶级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国内事实上已经不存在敌对阶级,专政已经由革命阶级对饭革命阶级转变为广大人民群众对极少数敌对分子的专政,也就由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发展到了人民民主专政. 按照历史书上的说法,新民主主义时期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前提和准备,而人民民主专政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级专政的必然发展趋势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