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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主要内容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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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主要内容

1911年武昌起义后南京临时政府公布临时宪法————《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2年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公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1.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规定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2.为了防止帝国主义的侵略,规定了中华民国领土的范围; 3.根据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 4.依据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了人民的权利义务。 5.规定保护私有财产,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原则。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 1.限制袁世凯的权力,规定实现内阁制; 2.为了加强对袁世凯的监督,进一步扩大参议院的权力; 3.为了防止袁世凯破坏临时约法,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4.增加“人民”一章。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意义: 临时约法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是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献,它宣告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诞生。从此,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临时约法不仅具有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意义,而且也寓意含有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反对民族分裂的作用。临时约法主要缺点是没有规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没有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因此它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局限性: 1、没有具体规定人民的权利,以及实现权利的保障; 2、没有采取地方分权制,不利于民国的巩固; 3、没有贯彻五权宪法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