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是在哪个省范围内?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截至2019年,天津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不在任何一个省的范围内。
天津,简称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特大城市、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
天津自古因漕运而兴起,明永乐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404年12月23日)正式筑城,是中国古代唯一有确切建城时间记录的城市。历经600多年,造就了天津中西合璧、古今兼容的独特城市风貌。
扩展资料:
直辖市的设立过程
1948年7月28日,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前身)决定石家庄、阳泉设为直辖市。
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称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中心,另有11个直辖市(天津、上海、南京、西安、重庆、广州、武汉(汉口)、沈阳、鞍山、抚顺、本溪)。
1949年11月,天津设为直辖市。
1950年11月,旅大行署区设为旅大市(直辖市),由东北大行政区代管。
1952年11月15日,南京直辖市与江苏省合并,设立为省会。
1953年7月,哈尔滨设为直辖市。
1953年9月,长春设为直辖市。
1954年6月,重庆、广州、沈阳、长春、哈尔滨、西安、武汉、旅大、鞍山、抚顺、本溪直辖市皆降格为省辖市。
1954年7月,重庆直辖市与四川省合并,后于1983年2月成为中国第一个计划单列市,为当时四川省唯一一个副省级城市。
1958年2月,天津直辖市降格为河北省辖市,河北省行政中心由保定迁往天津。
1966年5月,河北省行政中心迁回保定。
1967年1月2日,天津从河北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1997年6月18日,重庆从四川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