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里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央军 委主席:(不授军衔)中央军委副主席:(上将)(其中1人兼任国防部长)中央军 委委员:(上将)(包括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海军、空军、二炮司令)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正 大 军 区 职:(上将、中将)(包括总参副总长,总政副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政委,七大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及武警部队司令、政委,国防大学校长、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政委,中央警卫局局长)副 大 军 区 职:(中将、少将)(包括上述副职,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中央军委纪委书记,各军区空军、各舰队司令、政委,国防科技大学校长、政委,南疆军区司令、政委)正军职:(少将、中将)(包括上述副职,四总部各二级部部长,各主要军事院校,各集团军司令、政委,各省军区、驻港部队司令、政委,武警各警种局、指挥部,武警北京总队)副军职:(少将、大校)(包括上述副职,驻澳部队司令、政委,武警各主要院校、武警各队)正师职:(大校、少将)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副团职:(中校、少校)正营职:(少校、中校)副营职:(上尉、少校)正连职:(上尉、中尉)副连职:(中尉、上尉)排 职:(少尉、中尉)现行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1,将官:上将、中将、少将;2,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3,尉官:上尉、中尉、少尉。上将: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编制军衔;正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的辅助军衔中将:副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职、正军职的辅助军衔少将:正军职、副军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正师职的辅助军衔大校:正师职的主要军衔;副军职、副师职的辅助军衔上校:副师职、正团职的主要军衔中校:副团职的主要军衔;正团职、正营职的辅助军衔少校:正营职的主要军衔;副团职、副营职的辅助军衔上尉:副营职、正连职的主要军衔;副连职的辅助军衔中尉:副连职的主要军衔;正连职、排职的辅助军衔少尉:排职的主要军衔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1,军事、政治、后勤军官: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2,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大校至上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校至少尉。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现行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1,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2,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1,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2,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3,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4,兵:上等兵、列兵。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军衔;初级士官: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被批准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级士官军衔;第一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中级士官: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第三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四期服现役的三级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高级士官:第四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五期服现役的四级士官,晋升为五级士官军衔;第五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六期服现役的五级士官,晋升为六级士官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