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互助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经互会起初被确定为欧洲地区的组织,1962年对章程作了修改,规定非欧洲国家也可以加入。到80年代,经互会共有10个成员国:苏、保、匈、波、罗、捷、民主德国、蒙古、古巴、越南。阿尔巴尼亚于1949年2月参加,1961年12月起停止参加经互会的一切活动。此外,还有一些国家的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出席经互会的一些会议。
经互会的主要机构有:经互会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执行委员会,为执行和管理机构,合作委员会,受执委会领导,现已设立计划工作、科学技术和物资技术供应等合作委员会。
经互会的合作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初期主要是进行贸易,50年代中期以后,通过协调国民经济计划扩大到生产领域的合作,推动生产的“国际分工”;70年代以后,主要合作形式为实行“经济一体化”。
国民经济计划的协调是经互会的重要活动方式。1954年经互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开始对各成员国的五年计划进行协调。1971年经互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的综合纲领》。它进一步规定:对经济政策进行磋商;编制对经济、科技的预测,协调长远经济规划;改进对五年计划的协调工作等。1984年6月举行的经互会最高级会议上又规定,首先协调各国在社会主义国际分工中实行专业化的基本方向,增加最重要商品相互供应的措施等。
生产专业化与协作开始于1955年,到1985年已签订多边生产专业化和协作的协定有150项,双边专业合作协定达1000多项。
科技合作是经互会活动的主要方面,形式是协调科技政策和科技研究工作。经互会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在70年代制订了关于各成员国在1980~1990年的科技合作基本方针,共涉及182个科技问题。1985年12月,经互会第四十一次(非常)会议讨论并通过了《2000年前经互会国家长期科技合作综合纲要》,规定在2000年前,经互会国家要在国民经济电子化、综合自动化、原子能动力、新材料新工艺、生物工程五个最先进的科技领域有个突破性的发展,并确定92个科研课题。目前共有1500多个科研组参加完成《纲要》的工作,已联合研制出近400种现代化的新产品。
在对外贸易方面,经互会成员国之间除签订双边年度贸易协定外,还签订长期贸易协定。各成员国的生产合作和其他经济联系是通过贸易渠道结算的。随着相互合作的发展,相互贸易额有较大增长,1950年约45亿卢布,到1983年达1660亿卢布,比1950年增长36倍。贸易结算通过“集体外汇”即转账卢布进行。每个转账卢布的价值为0.987412克黄金,但不以货币形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