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人事局报到要带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办理待就业登记 1、持“毕业证书原件”、“报到证原件”到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人事局办理待就业登记手续; 例如: 芗城区生源,到芗城区人事局办理; 龙文区生源,到龙文区人事局办理; 龙海市生源,到龙海市人事局办理; …… …… 2、凭“人事局待就业登记并盖章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家庭所在地的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入学时,户口未迁出到学校的不用办理此落户手续。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 1、填写《福建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呈报表》一式二份(此表可从“漳州人事人才网”下载),并由工作单位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并盖章; 2、持“毕业证书原件”、“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到证原件”和上述《福建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呈报表》一式二份,送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发调档函,档案收阅无误后,呈送上述材料到人事局调配科办理手续; 4、凭“人事局签署派遣意见并盖章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可落在工作单位的集体户上,也可寄挂在亲戚朋友的家庭户上); 5、工作单位性质为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或工作单位性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但单位要采用人事代理管理方式的,如还未在人事代理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协议的,应先跟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再办理上述手续。企事业单位如何签订人事代理协议请详见“漳州人事人才网—人事代理—服务指南(一)”。 三、就业一年内改变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调整就业 1、填写《福建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调整就业单位审批表》一式二份(此表可从“漳州人事人才网”下载),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现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持“报到证原件”和上述《福建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调整就业单位审批表》一式二份,送现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发调档函,档案收阅无误后,呈送上述材料到人事局调配科办理手续; 4、凭“人事局签署派遣意见并盖章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可落在工作单位的集体户上,也可寄挂在亲戚朋友的家庭户上)。 例如: ⑴A毕业生,毕业前跟甲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把该生的报到证签发到甲单位,但毕业后A生不到甲单位工作,而是要到乙单位工作,需办理调整就业; ⑵B毕业生,毕业后到甲单位工作,并已到人事局办好就业报到手续。从人事局派遣的时间算起一年内,如果B生跳槽到乙单位工作,需办理调整就业。 四、毕业生就业报到满十二个月后,办理转正定级和职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