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人头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人头费来源于以前的60号令,意思是指安置补助费,根据被征地的人数平分,所以就称大众称之为人头费。现在已经扩展到了只要是按人均算的钱都叫人头费。安置补助费由区县征地实施机构按照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中心城区每个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为38000元;
法律依据:《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农肢行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农用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其补偿标准按照同一区片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安置补助费由区县征地历段哗实施机构按照发放标准支付给燃喊人员安置对象。中心城区每个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为38000元;其他区县每个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不低于35000元,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