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计算建筑面积新规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一、最新的建筑面积法律规定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已经废止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二、该规范中对于阳台的相关规定是:2.0.22 阳台 balcony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三、根据该规范,阳台的面积计算,主要是考虑的是否在结构外,结构内。结构内计算全面积,结构外按照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这样的话,不存在封闭阳台计算全面积,不封闭阳台计算一半面积的。这和之前的规范是不同的,也更合理合法。按照最新规范,封闭阳台与否并不影响增加面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第三十条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8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9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10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